fox hsiao
Jan 9, 2021

虛擬貨幣、比特幣、以太幣在台灣相關的稅務問題

攝影師:Worldspectrum,連結:Pexels

先說,我不是會計師相關背景,本文綜合會計師見解、相關從業人員以及網路新聞整理出來的,結論說在前頭,因為沒有主管機關、權責不明,目前沒有明確一定的課徵方式,有很大因素會取決在稅務官的判斷,但你不會想跟國稅局賭賭看他會不會罰你的。

  1. 目前已知中華民國財政部(國稅局)的態度是什麼?

財政部長目前是依照中央銀行以及金管會定義比特幣(其他虛擬貨幣)為虛擬商品,也就是說把比特幣認為是如同在遊戲裡頭打到的虛擬商品(貨幣、寶劍、道具等等)的線上交易商品。

(因為這塊領域的認定一直有新的改變,歡迎提出更正)

2. 那這個虛擬貨幣交易要怎麼課稅?

目前是包含以下兩種稅:

  • 營業稅:有了上述第 1點的定義之後,一切就依法辦理,請參考 「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Q&A」 https://goo.gl/GQzWhs ,請參考六跟七的部份。目前也有新聞指出營業稅可能不需要,https://lihi1.com/QfTbJ,猜測這部分非常取決於遇到的稅官認定,如果有任何稅務機關明確的函示也歡迎提供,想想看如果你是做高頻交易或者是搬磚的,這樣不是穩爆炸的。
  • 所得稅:就個人綜合所得稅,賺多少錢報多少錢。

3. 怎麼不是依照證券的交易課稅方式?課個千分之三?

很遺憾,目前金管會因為不想管,並且不認為這些幣是證券,所以不適用於證券法的稅,相關的從業人員也可能不想被認定為證券。

4. 財政部於法有據可以跟所有在台灣的交易所平台要資料嗎?

答案是,理論上財政部只能請求某特定人的資料,但他可以用各式方式讓業者很難過,參考過去網路拍賣平台業者的案例,所以台灣平台業者幾乎毫無疑問的把你的 KYC 資料交給政府機關。https://goo.gl/sCP9MK

“根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第1項規定,稅捐機關基於查稅需要,有權利向有關機關、團體或個人調閱課稅資料。財政部表示,未配合提供稅捐機關要求提供網路拍賣資料者,每次將被處三萬元罰鍰,直到配合提供為止。”

5. 各國在稅務上都很灰色啦?台灣不會執行的啦~

  • 目前可以確定有依循的法令方向,國稅局基本上就可以查,追可以往回頭追幾年都沒問題。過去數年,台灣許多電商購買 Facebook 廣告,因為沒有預扣 20% 稅款 (Withholding Tax),近一年多來都被追繳類似的稅,有興趣者可以查查相關新聞。
  • 美國與英國在 2014 年就針對相關虛擬貨幣交易發佈稅務指南,歐盟也都有一定規 則,日本在2017年也是基本定調,有興趣可以參考這文章 : 【老是慢半拍】國際相繼廢除比特幣消費稅,台灣還在開倒車 — INSIDE
  • 洗錢是政府現在被國外痛 K 的部份,所以反洗錢、配合國際一起抓漏稅是無可避的。

7. 那現在可以做什麼?

  • 暫時在法令不明確前,避免在國內交易所賣幣出金,在國外交易所買賣,透過國外銀行匯回台灣,這部分目前看起來可以是被視為是”海外所得”,也是常聽到的 670萬基本所得額的相關繳稅方式,可以參考這篇 https://lihi1.com/6VMyr
  • 如果真要在國內交易所賣幣出金,一個月賣出金額不要超過 8 萬,避免遇到營業稅的灰色問題。
  • 積極參與相關公聽會,影響政府決策(?),過去上屆立法委員許毓仁與余宛如都有召開過相關的公聽會,應該辦過兩、三次,前者籌組某種交易所的自治協會,應該是想模仿日本的模式,至少讓政府在監管的過程中,免除掉營業稅的部份,目前看起來換屆後,跟長期的熊市後,所有相關的聲音都已經停下來,但也許牛市後又會開始有相關討論。

8. 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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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x hsia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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